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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7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股东云南润之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润之玺”)、云南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盛健”)、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健玺”)及云南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利运得”)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3,483,0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8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云南润之玺、云南盛健、云南健玺、云南利运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021年7月6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股东云南润之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297,537股,合计减持2,297,537股;股东云南盛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625,562股,合计减持1,625,562股;股东云南健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96,800股,合计减持496,800股;股东云南利运得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016,600股,合计减持1,016,600股。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共计减持公司股份5,436,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按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总股本294,757,787股为计算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到期。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均价 (元/股)占总股本比例
云南润之玺集中竞价2021-07-06至2021-11-252,297,53717.440.78%
云南盛健集中竞价2021-07-06至2021-12-311,625,56219.010.55%
云南健玺集中竞价2021-07-06至2021-12-31496,80019.420.17%
云南利运得集中竞价2021-07-06至2021-12-271,016,60018.540.34%
合 计5,436,499-1.84%

注:1.由于公司可转债“明电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上述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总股本294,757,787股为计算基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云南润之玺合计持有股份166,168,80056.37%163,871,26355.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6,168,80056.37%163,871,26355.6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云南盛健合计持有股份14,123,9734.79%12,498,4114.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123,9734.79%12,498,4114.2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云南健玺合计持有股份2,301,6570.78%1,804,8570.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1,6570.78%1,804,8570.6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云南利运得合计持有股份4,324,3201.47%3,307,7201.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24,3201.47%3,307,7201.1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1.由于公司可转债“明电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上述表中减持前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和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按照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总股本294,757,787股为计算基数。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股东云南润之玺、云南盛健、云南健玺、云南利运得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

3.股东云南润之玺、云南盛健、云南健玺、云南利运得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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