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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8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姚江涛、魏颖晖、独立董事邵立新的联名提议,提议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主要修订内容为在《公司章程》中增设首席运营官一职及相关描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1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
2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薪(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3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为《公司法》规定的经理。 公司设总裁1名,并可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裁、财务总监均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为《公司法》规定的经理。 公司设总裁1名,设首席运营官1名,并可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首席运营官由总裁提名,经董事长同意后报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均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人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草拟和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负责组织起草向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十)负责战略联盟和重要投资关系维护; (十一)召集高级管理人员办公会或运营决策会议; (十二)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草拟和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负责组织起草向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十)负责战略联盟和重要投资关系维护; (十一)召集高级管理人员办公会或运营决策会议;

(十二)本章程或董事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除修改上述修改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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