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5 证券简称:百洋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8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5,2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18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24.3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2.0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92号)。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30,320.47 | 30,320.47 | 5,000.00 |
2 | 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4,896.35 | 4,896.35 | 2,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27,262.05 |
合计 | 70,216.82 | 70,216.82 | 34,262.05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262.05万元,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16.8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016.86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已投入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1 | 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 | 5,000.00 |
2 | 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2,000.00 | - | 2,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7,262.05 | 27,262.05 | - |
合计 | 34,262.05 | 27,262.05 | 7,000.00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变更情况及主要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原计划总投资30,320.4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5,000.00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尚未实施。
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上述“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不再实施,并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5,000.00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因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具体实施时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调整用于新项目“百洋品牌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4.59%。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程序
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拟对新项目“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投资65,192.34万元,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建设约66,000平方米的品牌运营中心。本项目建设地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88号青岛百洋健康科技园,新建建筑并进行适应性装修改造。
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已取得编号为“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74604号”的土地权证,并于2021年12月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统一编码:2112-370203-04-01-641467);环评备案文件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品牌运营行业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为进口药品提供品牌运营服务是品牌运营行业的重要需求来源。我国是药品进口大国,药品进口金额从2011年到2019年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5.47%。迅速增长的药品进口需求,将促进品牌运营行业规模的整体提升。在国内市场需求方面,伴随着药品加成取消、医药分开、两票制、带量采购等一系列医疗改革政策的推进,我国的医药产品流通将逐渐向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发展,从而促使医药生产厂商更加关注产品流通环节的重要性,进而带动品牌运营服务的市场需求。
随着进口药品销售需求的增长及国内药品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医药品牌
运营行业预计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9年度,医药品牌运营行业的整体市场规模约为472亿元;根据前瞻行业研究院预测,2018年至2022年,我国医药品牌运营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保持25%-30%的增长率。我国医药品牌运营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2)公司具备领先的品牌运营能力
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能力出众的市场研究团队,可对国内外医药领域的政策、行业和市场动态进行紧密追踪及实时分析,并对特定业务领域的品牌或产品进行大范围筛选,寻找符合公司战略布局的新业务领域及方向。因此,公司有能力选择出具有发展潜力的品牌,并与持有该等品牌的公司达成合作。同时,公司通过多年品牌运营经验的积累,建立了覆盖品类研究、品牌定位、品牌制作、品牌沟通及品牌稽核全流程的成熟品牌运营策略与流程,能够通过寻找药品的差异化标签、多渠道传播药品的临床价值和功效信息、制定针对性的推广策略等方式有效实现医药产品的品牌推广。此外,公司自成立以来即开始运营迪巧、泌特两个品牌。经过十余年的运营,公司已成功将迪巧、泌特品牌打造成细分市场最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之一,成为公司在品牌运营业务领域的典型案例。迪巧、泌特品牌运营的成功,体现了公司在非处方药及处方药市场,孵化品牌、培育品牌、提升品牌及持有品牌的整体品牌运营能力,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品牌运营业务市场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因此,公司具备专业的市场研究及品牌筛选能力、成熟的品牌运营及推广能力、成功且可复制的品牌运营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公司拥有优质的上下游业务资源
对于上游合作伙伴而言,公司在品牌运营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坚持与安斯泰来等全球知名医药生产厂商开展合作,并通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商标共有等方式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知名医药生产厂商通常具有多个业务条线,产品种类繁多;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其亦可为公司带来持续的业务机会,不断丰富公司的品牌运营矩阵,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此外,与知名医药生产厂商合作有利于公司形成品牌效应,增强市场影响力和客户忠诚度,为公司的未来
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使公司具备持续、稳健发展的坚实动力。对于销售渠道和下游客户资源而言,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重视渠道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起一套从总部到分支机构系统的渠道管理体系。公司设置渠道客户事业部全面统筹品牌运营业务经销商的管理工作,同时在全国多个省份配备专业的商务团队,与总部渠道客户事业部垂直衔接,负责当地的渠道建设与维护。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张具有600余家经销商的全国性医药商业网络,直接及间接覆盖了超过14,000家医院及36余万家药店。优质的上下游业务资源为公司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和持续性的业务机会,进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4)公司具备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团队大多出身于专业的大型医药企业,具备多年从业经验,对医药行业的现状与未来有着独到的见解。公司内部各子公司、各细分领域亦拥有该细分行业领域的专业从业人员。例如,品牌运营团队具备丰富的医药产品知识储备、专业的市场研究及品牌筛选能力、突出的品牌运营及推广能力,已成功孵化了迪巧、泌特等旗帜产品,可以为医药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现代化物流管理团队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深刻的行业理解、丰富的运营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经验,可以确保公司物流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
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使得公司得以在各个领域发挥自身的优势,为公司打造完整的医药商业生态圈打下牢固的基础,从而有效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5,192.34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上述变更的募集资金余额5,000.00万元,其余资金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措。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投资总额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63,181.21 | 96.92% |
1.1 | 工程费用 | 57,139.10 | 87.65% |
1.1.1 | 建筑工程费 | 32,960.00 | 50.56% |
1.1.2 | 设备购置费 | 22,181.00 | 34.02% |
1.1.3 | 安装工程费 | 1,998.10 | 3.06% |
1.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3,033.48 | 4.6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占投资总额比例 |
1.3 | 预备费 | 3,008.63 | 4.62%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011.14 | 3.08% |
合计 | 65,192.34 | 100.00% |
(四)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包括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营等。具体如下:
(五)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稳定运行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3,840.36万元,年净利润15,001.35万元。本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4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7.93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是公司管理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发展潜力进行的前瞻性战略布局。项目实施完成后,依托于数据中心的升级、专业人才的引进、体系架构的优化等,公司的品牌运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完善品牌矩阵、提升市场影响力和业务规模;同时,通过新建仓储空间、引进智能化设备、完善配送体系等方式,公司的仓储配送能力将有效增强,运营管理效率将显著提升,从而突破现有仓储物流对公司业务的限制,使得公司持续的高速发展成为可能。
尽管如此,由于项目整体投资规模较大,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涉及的环节也较多,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变化而导致的项目实施风险;项目建设完成后,会增加公司产能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如果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方面出现重
序号 | 建设内容 | 月份 | |||||||||||
3 | 6 | 9 | 12 | 15 | 18 | 21 | 24 | 27 | 30 | 33 | 36 | ||
1 | 项目前期准备 | * | |||||||||||
2 | 勘察设计 | * | |||||||||||
3 | 土建施工与装修 | * | * | * | * | * | * | * | * | ||||
4 |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 | * | * | * | * | * | ||||||
5 | 人员招聘与培训 | * | * | ||||||||||
6 | 竣工验收 | * | |||||||||||
7 | 试运营 | * |
大变化,导致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未能达到预期水平,也会影响项目经济收益的实现,进而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积极调整公司经营管理、营销、定价等策略,提高对相关政策、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基础。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变化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与公司发展战略及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并在巩固原有优势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变化需求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有关部门的批文。
特此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