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英、赵进延和刘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英女士已于2021年12月31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俞放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俞放虹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俞放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英、赵进延、刘斌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