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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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运环保”)于今日收到前期诉讼的一审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前期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共有一起涉讼案件涉及进展,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起诉方 | 被告 | 涉诉原因 | 诉讼涉及金额 | 进展情况 | 诉讼审理结果 |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债权确认纠纷 | 6182.5187万元 | 一审判决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8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告安徽盛运环保 |
二、上述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已作出一审判决,截至公告日该判决尚未生效,因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在制定重整计划时已经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以及参照评估报告预留对其的偿债资源。上述诉讼判决生效后,管理人将根据生效判决确认相应债权性质和金额,债权人将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如相关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公司将进一步跟进处理上述案件,积极参加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如实披露相关诉讼事项进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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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