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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3: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运环保”)于2022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92022006号),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2021年12月27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有关本次立案调查,除立案告知书外,公司未取得其他相关材料。经口头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确认,本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项与公司出售参股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给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洲慈航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后续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跟进立案后处理进展,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上述事项目前仅有立案告知书,立案处理结果暂不明确,故目前尚未对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造成实质不利影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

利。如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认定公司就上述事项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产生相应罚款或其他债权的,应当按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清偿,相应支出从盛运环保系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偿债资源中支付。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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