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637号),国务院国资委已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本次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