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汪海军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确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99.3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安全技术”)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安安全技术提供无息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
三、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