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2年1月2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