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相关函件、批复及款项累计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政府补助见公司相应定期报告)合计为9,162.35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967.35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7,195.00万元。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获得补助的公司 名称 | 获得补助的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 立项 批文号 | 补助类型 |
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 300.00 | 绵财建【2021】65号 | 与收益相关 |
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 | 科技创新奖 | 200.00 |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 与收益相关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基于激光显示技术的沉浸式文化旅游体验系统 | 120.00 | 川财教【2021】150号 | 与收益相关 |
金融互动奖补资金 | 473.82 | 川财规【2019】5号 | 与收益相关 | |
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 | 100.00 | 绵财建【2021】182号 | 与收益相关 | |
关于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 | 135.60 | 绵人社发【2019】12号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34.93 | 绵人社办【2019】2号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注 | / | 503.00 | / | 与收益相关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小计 | 1,967.35 | |||
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 | 长虹智能环保火锅机研发产业化等职能终端项目 | 100.00 | 川经信办函【2019】213号 | 与资产相关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一代智能电视及关键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 6,169.86 | 省政府办文通知-WB【2020】1827-1号 | 与资产相关 |
四川省平板电视智能制造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300.00 | 川发改创新高技函【2021】454号、绵市发【2021】389号、绵财建【2021】73号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7,195.00 | |||
总计 | 9,162.35 |
注: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单笔获得政府补助金额较小的合计。
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政府补助情况,根据香港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请关注其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情况。
二、会计处理及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公司在确定能够收到补助款项后进行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