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和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34.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12 月17 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12 月20 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2-0005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评批复 |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 23,008.33 | 23,008.33 | 2020-420118-65-03-046966 | 20204201000 100000656 |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 11,007.55 | 11,007.55 | 2020-420118-65-03-046964 | 20204201000 100000658 |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15.98 | 4,715.98 | 2020-420118-65-03-046968 | 20204201000 100000657 |
合计 | 38,731.86 | 38,731.86 | - |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4日,光庭信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4日,光庭信息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和了解,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明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光庭信息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 赵简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