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南京先生、任雪峰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