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更名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76号)。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更名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