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隆”)转让其与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的子公司股权,具体包括: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智能家居”)、长青智慧生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智慧”)、长青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热能科技”)、中山市骏伟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电器”)、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香港发展”,包括长青香港发展的全资子公司长青(越南)有限公司、极锐控股有限公司、贝克斯通国际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及公司对创尔特智能家居、长青智慧、长青热能科技、骏伟电器所持有的债权4,995.55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标的债权的交易对价合计为27,775.19万元。(详见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鉴于海南建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的配偶郭妙波和麦正辉的配偶何银英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售资产的进展
1、根据公司与海南建隆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 2022年1月5日,公司收到海南建隆支付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第三期款项共计10,140.46万元(含:标的股权评估价值的25%即4,069.25万元;认缴基准日前标的公司未实缴注册资本的25%即1,075.66万元;标的债权交易对价的100%即人民币4,995.5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海南建隆支付本次交易全部对价款项共计27,775.19万元。公司已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资产交割。
(本公告披露日前的交易进展详见2021年1月30日、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2021-035、2021-062)。
2、被转让的五家子公司即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长青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骏伟电器有限公司、长青智慧生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等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的相关信息如下: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创尔特智能家居 | 股东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麦正辉 | 麦广智 | |
类 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长青热能科技 | 股东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麦正辉 | 麦广智 | |
类 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骏伟电器 | 股东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麦正辉 | 麦广智 | |
长青智慧 | 股东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长青香港发展 | 股东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