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