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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业企业股票代码:60064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通讯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6层股份变动性质:间接持股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1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5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7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8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9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0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3

释 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宏天元二期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万业企业

上市公司、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浦科投资

浦科投资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宏天元管理

宏天元管理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宏天元创投上海宏天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宏天元二期通过受让浦科投资股份从而增加间接持有的万业企业股份之行为

《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EKERL3F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朱旭东
注册资本1,824,000,000元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07日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2026年12月06日
主要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6层
通讯方式021-5027632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宏天元管理,朱旭东、李勇军、王晴华等浦科投资管理团队为宏天元二期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1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朱旭东、李勇军、 王晴华合计持股100%

朱旭东

朱旭东李勇军王晴华

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宏天元投资

有限公司

朱旭东、

李勇军、王晴华

孟德庆等8名

自然人LI QING

LI QING

如阳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

上海上实(集

团)有限公司

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等(LP)

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GP)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上投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0%

100%

26.6%

26.6%60.4%

13%

13%60%

60%20%20%

52.9412%

47.0588%52.9412%

40%

40%

34.588%

34.588%

83.5526%

83.5526%16.4474%100%

25%

25%51%2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100%

100%

28.44%

28.44%

上海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源集团

有限公司60%

60%100%

100%

65.412%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2上海宏天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朱旭东、李勇军、 王晴华等12名股东合计持股100%
3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宏天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0588%,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9412%
4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16.4474%
5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兼并重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1%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不满3年,其控股股东为宏天元管理,宏天元管理所从事的业务及最近3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一)主要业务介绍

宏天元管理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

(二)宏天元管理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2019年12月31日/2019年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总资产(万元)68,664.0467,496.7765,486.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54,674.7152,139.2145,282.5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0.00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535.491,856.67-563.73
净资产收益率4.64%3.56%/
资产负债率20.37%22.75%30.85%

注:2018-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时间较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控股股东为宏天元管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亦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朱旭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浦科投资子公司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43.SH)60,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41%;通过浦科投资持有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43.SH)789,45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1%。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宏天元创投通过持有浦科投资间接持有万业企业28.44%的股份。由于宏天元创投的合伙期限于2021年11月5日到期,目前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宏天元创投所持有的浦科投资全部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浦科投资间接持有万业企业28.44%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万业企业拥有权益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2月,宏天元创投召开合伙人大会,同意宏天元创投将其持有浦东科投51%的股权转让给宏天元二期。

2、2021年12月,浦科投资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宏天元创投将其持有浦东科投51%的股权转让给宏天元二期,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宏天元创投合伙期限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宏天元创投所持有的浦科投资全部股份,从而导致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增加。2021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宏天元创投签署了《关于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浦科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72,4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4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数量和比例如下所示:

三、主要协议内容

转让方:上海宏天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转让方所持有的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

(二)价款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目标股权的交易对价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朱旭东李勇军王晴华

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宏天元投资

有限公司

朱旭东、

李勇军、王晴华

孟德庆等8名

自然人LI QING

LI QING

如阳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

上海上实(集

团)有限公司

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等(LP)

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GP)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上投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0%

100%

26.6%

26.6%60.4%

13%

13%60%

60%20%20%

52.9412%

47.0588%52.9412%

40%

40%

34.588%

34.588%

83.5526%

83.5526%16.4474%100%

25%

25%51%2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100%

100%

28.44%

28.44%

上海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源集团

有限公司60%

60%100%

100%

65.412%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宏天元创投拟进行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浦科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4291号)确定,为人民币182,376.8976万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目标股权的交易对价应按以下时间和条件进行支付: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首期交易对价(即总交易对价的60%),金额为人民币109,426.1386 万元;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四(4)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对价尾款(即总交易对价的40%),金额为人民币72,950.7590万元。

(四)合同的成立、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应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生效。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的条款不得被修改或补充,且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终止本协议。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在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在一方向其它方发出书面通知,且在合理范围内详细说明争议事项的情况下,如在此通知发出后四十五(45)日内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浦科投资所持有的43,5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15.97%,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4%。

除此以外,浦科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宏天元二期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3,768,976.00元,本次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万业企业目前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集成电路核心装备。万业企业的发展目标是聚焦力量推动向集成电路产业领域转型,落实新的优质集成电路行业并购项目,加大集成电路在公司整体业务中的比重。争取将公司打造成一家在国内外拥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节“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已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置换或资产注入的重组计划。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组成的计划。上市公司董事会将视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治理的需要,适当补充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将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身的独立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情形。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1、2020年8月,万业企业与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装备材料基金”)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铕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其中装备材料基金认缴注册资本117,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0%。装备材料基金普通合伙人(GP)由浦科投资联合相关机构共同设立,浦科投资为装备材料基金普通合伙人(GP)的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万业企业在上交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临2020-026)。

除上述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未与万业企业及其子公司发生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万业企业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2、未与万业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3、无对拟更换的万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4、无对万业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买卖万业企业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买卖万业企业股份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不满3年,其控股股东宏天元管理最近3年的财务资料如下:

宏天元管理2018年财务报告经上海信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沪信光会审(2019)第031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告经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沪浦江会报字(2020)第3108号和沪浦江会报字(2021)第33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宏天元管理最近三年财务信息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合计550,000,000.00550,000,000.00550,000,000.00资 产 总 计686,640,441.13674,967,729.45654,864,990.31
资产负债表(续)
非流动负债合计50,000,000.0070,000,000.00100,000,000.00负 债 合 计139,893,388.39153,575,581.55202,039,517.71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50,000,000.00450,000,000.00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96,747,052.7471,392,147.9052,825,472.60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46,747,052.74521,392,147.90452,825,472.6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86,640,441.13674,967,729.45654,864,990.31

二、利润表

利润表
减:营业外支出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806,539.7920,798,497.85-5,637,311.38 减:所得税费用8,451,634.952,231,822.55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354,904.8418,566,675.30-5,637,311.3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354,904.8418,566,675.30-5,637,311.3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286,139.64122,136,314.78125,254,149.1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286,139.64122,136,314.78125,254,149.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2,232,102.557,51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185,540.84163,010,265.6091,445,280.4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417,643.39163,010,265.6091,452,795.4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31,503.75-40,873,950.8233,801,353.65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8,860,000.0034,330,000.0024,883,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6,836,626.1646,126,401.3135,974.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696,626.1680,456,401.3124,918,974.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48,860,000.0034,330,000.0024,883,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860,000.0034,330,000.0024,883,000.0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836,626.1646,126,401.3135,974.98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00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50,000,000.00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25,605.553,967,475.005,026,222.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625,605.5555,267,475.0035,026,222.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25,605.55-5,267,475.00-35,026,222.22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516.86-15,024.51-1,188,893.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44.3217,268.831,206,162.42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761.182,244.3217,268.83

四、会计制度和主要会计政策

(一)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4、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重大交易的证明文件;

8、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朱旭东

2021年12月31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
股票简称万业企业股票代码6006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72,400,000股 变动比例:28.44% 变动后持股数量:通过浦科投资间接持有272,4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通过浦科投资间接持有28.4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方式:受让宏天元创投所持有的浦科投资全部股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加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宏天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宏天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朱旭东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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