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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因与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天智”)实际控制人江洪(以下称“被申请人”)就公司持有的润天智股份回购事项存在纠纷,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详见公司2020年8月21日、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本次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未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标准。

一、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被申请人江洪于2021年10月25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4343号《裁决书》,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3民特1670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进行审查后对本次申请作出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江洪关于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4343号《裁决书》裁决的申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江洪履行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4343号《裁决书》,如进展顺利,将对公司收款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判断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裁决书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3民特1670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2022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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