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剑桥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分别调整如下: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整为17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2.80万股调整为

356.90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表决结果:董事谢冲先生和董事王志波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与本项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均回避表决。经其余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1月5日为授予日,向17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6.90万股,授予价格为6.52元/股。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表决结果:董事谢冲先生和董事王志波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与本项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均回避表决。经其余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