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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整为170人

? 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2.80万股调整为356.90万股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

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秦桂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igtech.com刊登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9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3)。

3、2021年11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106)。

4、2022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整为170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2.80万股调整为

356.90万股;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1月5日为授予日,向17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6.90万股,授予价格为6.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分别调整如下: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整为17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2.80万股调整为

356.9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事项”)。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授予时股本总额比例
谢冲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801.06%0.02%
王志波董事、首席运营官3.801.06%0.02%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 (共168人)349.3097.87%1.38%
合计356.90100.00%1.4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对象的详细名单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发表了如下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数量、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了如下专业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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