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修订事项。
为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开展,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 61,839.67 | 40,000.00 |
2 |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40,682.86 | 30,000.00 |
3 | 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 | 40,419.94 | 30,000.00 |
合计 | 142,942.47 | 100,000.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7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 61,839.67 | 37,750.00 |
2 |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40,682.86 | 30,000.00 |
3 | 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 | 40,419.94 | 30,000.00 |
合计 | 142,942.47 | 97,750.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