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鹏威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鹏威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鹏威”)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鹏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鹏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达到披露要求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形。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9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有关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香港鹏威 | 大宗交易 | 2021/6/21 | 19.8300 | 65.0000 | 0.36 |
2021/6/22 | 21.0609 | 115.0000 | 0.64 |
集中竞价交
易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7/12 | 22.3772 | 56.0000 | 0.31 |
2021/7/16 | 20.2010 | 29.0000 | 0.16 | |
2021/7/21 | 20.7012 | 66.9950 | 0.37 | |
2021/7/27 | 19.1408 | 28.0000 | 0.16 | |
合计 | - | - | 359.9950 | 2 |
注:香港鹏威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香港鹏威 | 合计持有股份 | 4,304.2050 | 23.91 | 3,944.2100 | 21.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04.2050 | 23.91 | 3,944.2100 | 21.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鹏威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香港鹏威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鹏威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
3、香港鹏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香港鹏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单森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本次减持比例较低,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香港鹏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特此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