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行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苏州太湖足球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发行的议案
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理财投资交易一体化系统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