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更正公告)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1-084),由于该公告部分表述存在疏漏,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一)至(五)……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但前述与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后: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一)至(五)……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但前述与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相关说明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我们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