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正公告)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1-083),由于该公告部分表述存在疏漏,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
第四条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至(六)……
(七)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
二、更正后:
第四条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至(六)……
(七)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我们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