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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得医疗: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4

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2021年12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四条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需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需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以及披露要求,在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以及披露要求披露原因。

第十九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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