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经营、承接项目、拓展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同意公司设立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