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按照承诺,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分别不超过10%,因此,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2年6月1日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能超过15,356,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7454%;
本次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合计拟继续减持股份数量10,78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7374%。【自2020年6月2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09,950股,占彼时公司总股本的0.9949%,占前述承诺每年10%额度的
14.7492%;自2021年6月2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7%,占承诺每年10%额度的29.304%】。
2、前述股东拟继续减持情况如下:
(1)持本公司股份59,019,0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9248%)的股东谢继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393%);
(2)持本公司股份30,25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2918%)的股东谢继权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3491%);
(3)持本公司股份15,129,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59%)的股东谢影秋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745%);
(4)持本公司股份15,129,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59%)的股东谢淑冬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745%)。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于2021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收到控股股东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继华先生、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7,655,000股)的1.9767%。具体如下:
股东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谢继华 | 2021年7月15日 | 1,500,000 | 0.6589 |
谢道平 | 2021年7月16日 | 1,500,000 | 0.6589 |
林彬彬 | 2021年7月16日 | 1,500,000 | 0.6589 |
合 计 | 4,500,000 | 1.976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继华先生、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前述减持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控股股东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承诺一致。在本次减持股份期间,控股股东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拟继续减持股份计划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拟继续减持控股股东的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为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其中,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拟继续减持部分持有本公司股票。
2、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谢继华 | 59,019,075 | 25.9248 |
2 | 谢继权 | 30,259,500 | 13.2918 |
3 | 谢影秋 | 15,129,750 | 6.6459 |
4 | 谢淑冬 | 15,129,750 | 6.6459 |
5 | 谢道平 | 13,629,750 | 5.9870 |
6 | 林彬彬 | 13,629,750 | 5.9870 |
合 计 | 146,797,575 | 64.4825 |
注:表格中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持股数量仅包含直接持股数量。股东谢继华先生持有上海延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2.0014%股权】11.02%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3329%股权】16.53%的股份;股东谢继权先生持有上海延钗17.71%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9.94%的股份;股东谢影秋女士持有上海延钗6.00%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1.90%的股份;股东谢淑冬女士持有上海延钗3.07%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2.33%的股份。
(二)本次拟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原因
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基于个人资金规划需求。
(2)本次拟继续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前述股东拟继续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拟继续减持数量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占控股股东目前持股总数的比例(%) | 占解除限售时控股股东持股总数的比例(%) |
1 | 谢继华 | 4,642,500 | 2.6982 | 7.8661 | 7.5580 |
2 | 谢继权 | 3,071,200 | 1.3491 | 10.1495 | 9.9998 |
3 | 谢影秋 | 1,535,600 | 0.6745 | 10.1495 | 9.9998 |
4 | 谢淑冬 | 1,535,600 | 0.6745 | 10.1495 | 9.9998 |
5 | 谢道平 | - | - | - | - |
6 | 林彬彬 | - | - | - | - |
合 计 | 10,784,900 | 4.7374 | 7.3468 | 7.0231 |
注:①鉴于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根据相关股份减持规定,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前述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但并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控股地位,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分别不超过10%,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人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承诺,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分别不超过10%,因此,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2年6月1日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能超过15,356,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7454%;本次合计拟继续减持股份数量(如上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7374%。【自2020年6月2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公司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09,950股,占彼时公司总股本的0.9949%,占前述承诺每年10%额度的14.7492%;自2021年6月2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7%,占承诺每年10%额度的
29.304%】
③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拟继续减持期间、价格区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拟继续减持期间为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本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
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股份。
股东拟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本次拟继续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继续减持事项与前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1、本次拟继续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次拟继续减持事项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本次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本次拟继续减持的具体时间、数量、价格及是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拟继续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谢继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股东谢继权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3、股东谢影秋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4、股东谢淑冬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5、股东谢道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6、股东林彬彬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