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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关于转让上海鑫众82%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5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鑫众82%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转让上海鑫众82%股权的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星创业”)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关于签署转让上海鑫众82%股权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1),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茂静”)于2019年12月29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3,940万元的价格向上海茂静转让持有的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众”)82%股权,转让后上海茂静合计持有上海鑫众82%股权。2020年3月23日,公司与上海茂静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上海鑫众分红款的支付、股权交割以及剩余18%股权的处理进行变更签署《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1,500万元的意向金,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500万元意向金自动转为首笔股权转让款。

(2)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日内(不得迟于2020年4月20日),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5,609.4万元。

(3)2020年6月30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500万元。

(4)2020年12月31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

币3,000万元。

(5)2021年6月30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五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1,000万元。

(6)2021年12月31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六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2,330.6万元。

担保情况:上海茂静已经将其持有的上海鑫众82%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股权转让款的担保措施。

二、协议履行情况的具体进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上海茂静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合计11,609.4万元,上海茂静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2,330.6万元。前述上海茂静未按约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公司将与上海茂静进行协商,积极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若公司与上海茂静无法协商一致,公司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向上海茂静追索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违约责任。

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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