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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4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总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淑敏女士卸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专委会等相关职务。经核查,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程序合法合规,王淑敏女士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会前认真审查张天闯先生、杨昌坤先生、郑聃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张天闯先生、杨昌坤先生、郑聃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条件。

2、张天闯先生、杨昌坤先生、郑聃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

3、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天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昌坤先生、郑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于良耀 赵彦彬 潘玉忠

2022年 01月 0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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