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 30亿元(含),发生额累计不得超过 150 亿元(含)。为控制风险,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的目的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使用自有资金针对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公司进行证券投
资,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助推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效防范证券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