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曹忻军先生股份
解除质押暨补充更正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曹忻军先生的通知,获悉曹忻军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对2021年12月6日出具的《被动减持股份告知函》做出补充更正。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时质押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原质押 到期日 | 质押 到期日 (延期后)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1 | 曹忻军 | 非第一大股东,是一致行动人 | 5,530,000 | 2016年 8月31日 | 2017年 8月30日 | 2018年 8月30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607% | 融资需求 |
2 | 曹忻军 | 非第一大股东,是一致行动人 | 5,650,000 | 2016年 12月19日 | 2017年 12月18日 | 2018年12月18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139% | 融资 |
-- | 合 计 | -- | 11,180,000 | -- | -- | -- | -- | 7.0607% | -- |
1、曹忻军先生当时股份质押延期回购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曹忻军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分别于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31日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5,530,000股中的2,000,000股、2,284,300股解除质押并减持。2019年6月
13日,2,625,600股完成减持,剩余解除质押的1,658,700股于2019年7月4日通知办理补充质押。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曹忻军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于2019年9月24日将2019年7月4日补充质押的1,658,700股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2019年9月25日减持。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2、曹忻军先生于2016年12月19日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5,65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4);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相关约定,由于市场波动股价下跌需补充质押标的证券,2017年12月14日,曹忻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450,000股股份补充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股票相关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12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因曹忻军先生于2016年12月19日质押的5,650,000股、2017年12月14日补充质押的2,450,000股,合计8,100,000股即将到期,曹忻军先生因融资需求于2017年12月15日就上述两笔质押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延期购回业务,延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18日。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
2020年9月28日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的1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2020年12月24日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的1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曹忻军先生经筹措资金后,已偿还海通证券的全部质押融资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曹忻军先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645,687 股已全
部解除质押,海通证券已向黄埔法院申请解除对曹忻军先生股票的冻结措施,截至本公告日,黄埔法院尚未解除冻结措施。
三、曹忻军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曹忻军先生累计质押及司法冻结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质押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司法冻结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曹忻军 | 55,527,600 | 3.87% | 0 | 0 | 0 | 55,527,570 | 3.87% | 100.00% |
四、补充更正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曹忻军先生被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编号:2021-085),现因曹忻军先生已筹措资金偿还海通证券款项,需对该公告里“减持原因”做出补充更正:
补充更正前:
减持原因:曹忻军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发生违约。
补充更正后:
减持原因:偿还债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