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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泰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公司与泰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现更名为“泰地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地石化”)、泰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地控股”)、温州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新世纪”)及自然人张跃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向泰地石化增资36,500万元,取得泰地石化20%股权。《投资协议书》中,泰地控股、温州新世纪及张跃先生共同承诺:

1.将推动泰地石化的上市工作,并争取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实现在中国境内A股主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自公司实际付款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若泰地石化在此之前成功上市,则至其上市之日),每年(按公历年度计)的年化回报率不低于10%(即每年的回报不低于3,650万元;投资时间不足一公历年的,则该年的应回报金额按实际投资时间折算);若公司从泰地石化税后净利润实际分配得的金额低于前述回报金额,则由泰地控股、温州新世纪和张跃先生共同向公司补足差额部分;

3.若泰地石化未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成功上市,或情况表明泰地石化不可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成功上市,则在公司要求的情况下,泰地控股、温州新世纪和张跃先生应按不低于约定的对价受让公司所持的泰地石化的股权,并在公司要求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付清对价。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2017-09《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泰地石化未能实现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泰地石化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泰地石化20%股份(184,250,100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及相关规定确定转让对象、转让价格等转让具体事宜及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泰地控股支付的履行《投资协议书》保证金3,00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进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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