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监许可[2016]30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74.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5.70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2月5日,公司与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上海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上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930101552000066666 |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上海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