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起诉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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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运环保”)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庆检刑二刑诉<2021>Z21号),现将《起诉书》涉及到公司及控股股东开晓胜先生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被告:开晓胜、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主要理由
由安庆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开晓胜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告盛运环保涉嫌欺诈发行债券罪,因盛运环保发行公司债券15盛运01、16盛运01、17盛运01隐瞒表外借款、向尽调方提供有重大遗漏事实的年度报告,16盛运01、17盛运01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
3、诉讼请求
依据上述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4、 上述案件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开庭时间暂未确定。
二、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说明
上述诉讼尚未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参加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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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起诉书》 庆检刑二刑诉<2021>Z21号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