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回避表决);
1、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赞成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 2021 年 12 月 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