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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1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米雪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3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34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12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4名激励对象10.8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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