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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3点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4,666,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87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4,377,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2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21,748,7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7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5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孙静主持。公司董事艾迪、孙静、颜佐辉、金少平,监事程琴、岳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伏宝明、刘小玲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出售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84,552,82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3%)、113,2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7%)、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关于出售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21,635,594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5%),113,2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5%),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伏宝明、刘小玲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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