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潘清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兰子建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副董事长潘清寿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重新进行审计,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