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涛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瞿修桂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监事孙丽霞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