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政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苏州分布式水质净化站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主体,在苏州市盛泽镇投资建设分布式水质净化站,包括:自来水厂站、双熟站、丁家坝站等三个污水处理站,总投资约8500万元,设计处理规模6.7万吨/天。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投资8500万元建设苏州分布式水质净化站的公告》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