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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隆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分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7日、2021年6月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8日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共计700万手(7,000万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2.6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00,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合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700,000万元,联合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合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1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合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1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

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293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每1,000元为1手转换成手数,即每股配售0.001293手可转债,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具体开户事宜,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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