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马野青先生和丁宏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延龙先生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证券投资预算及集中管控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结合公司金融资产状况,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金融证券投资预算新增额度12亿元,年末存量规模不超过26亿元。董事会同意新增投资额度的核定标准。在履行完有关决策审批程序,在下一年度预算额度审批通过前,上述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包括:证券类公私募基金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类信托和非证券类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集合信托产品。在上述预算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标准核准到具体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汇鸿中锦协议转让柏溢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汇
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将所持江苏柏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溢公司”)100%股权,以及汇鸿中锦对柏溢公司的6131.35万元债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江苏毅信达金中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锦”)。根据江苏天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江苏柏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启评报字[2021]第26号),以202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成本法评估,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价值为2975万元,债权转让的评估价值为6131.35万元,合计交易总价款为9106.35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子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陈述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汇鸿中天协议转让汇鸿中鼎股份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按照江苏省国资委清理压减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天”)将其持有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鼎”)0.09%股份协议转让给公司。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1NJAA10208),按照汇鸿中鼎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值计算,汇鸿中天所持的汇鸿中鼎0.09%股权转让价格为73.8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汇鸿中天转让毅信达鼎上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按照江苏省国资委清理压减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天”)将其持有的江苏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1毅信达鼎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信达鼎上”)0.09%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毅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信达公司”),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江苏毅信达鼎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9%股权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1]第0183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市场法的衍生方法评估,汇鸿中天所持毅信达鼎上0.09%股权的评估价格为6.74万元。本次转让价格为6.74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陈述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汇鸿中鼎吸收合并并注销玩具设计公司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按照江苏省国资委清理压减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鸿中鼎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受让其子公司江苏宝华仓储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仓储公司”) 持有的江苏轻工玩具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具设计公司”)2%股权,并在完成股权受让后吸收合并玩具设计公司,并将玩具设计公司注销。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涉及的江苏宝华仓储运输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轻工玩具设计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16-146号),以202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宝华仓储公司持有的玩具设计公司2%股权评估结果为-
0.058万元。经协商,宝华仓储公司拟以1元将所持轻工玩具公司2%股权转让给汇鸿中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汇鸿中鼎吸收合并并注销上海中盛公司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按照江苏省国资委清理压减工作的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1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鸿中鼎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鸿中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盛公司”),吸收合并后上海中盛公司注销。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出具的《上海汇鸿中盛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JSFS0179号),上海中盛公司2021年8月31日经审计资产为22523.78万元,负债为21750.93万元,净资产为772.85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汇鸿中鼎宝华仓储公司协议转让扬州轻工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按照江苏省国资委清理压减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鸿中鼎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协议受让其子公司宝华仓储公司所持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扬州轻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轻工公司”)1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宝华仓储运输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扬州轻工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16-145号),以202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宝华仓储公司持有扬州轻工公司10%股权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2.96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2.969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子公司江苏电力股份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按照江苏省国资委清理压减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鼎”)、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1简称“汇鸿畜产”)持有的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电力”)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0.20万股、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34.00万股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1】第646号),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汇鸿中鼎持有的江苏电力234万股的评估结果为1001.52万元,汇鸿畜产持有的江苏电力70.2万股的评估结果为300.46万元。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为1301.98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汇鸿畜产投资设立服装制造工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鸿畜产与其子公司江苏汇鸿畜产嘉维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共同设立服装制造智能工厂,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汇鸿畜产出资510万元,占总股本的51%,嘉维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总股本的49%。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汇鸿中天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对其控股子公司中天江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增资。汇鸿中天与技术公司少数股东南京新恒鸿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鸿盛”)向技术公司同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后,技术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首期出资1400万元(汇鸿中天784万元,新恒鸿盛616万元),剩余3000万元(汇鸿中天1680万元,新恒鸿盛1320万元)在工商变更之日起5年内以现金方式实缴到位。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1董事会同意制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明确了董事会向经营层授权的原则、范围、组织管理等内容,建立了经营层向董事会定期报告授权事项完成情况等工作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管理办法》。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公司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相关安排,董事会同意增加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合规职能,对《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2021年12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子公司领导人员年薪分配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听取以下报告:
《汇鸿集团法治国企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