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江淮汽车2021-12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