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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禾源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源纺织品”)、越南创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不超过13.7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87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号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为禾源纺织品向此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范围内,无需履行新的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资产负债率截止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禾源纺织品有限公司55%60.98%200万元1000万元1.4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市禾源纺织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7301403981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239弄28号5幢、7幢、9幢

5、法定代表人:陈佩佩

6、注册资本:叁佰叁拾肆万贰仟玖佰元

7、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8日

8、营业期限:2001年06月2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制造;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家居用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日用杂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照明器具制造;服饰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禾源纺织品55%股权,陈佩佩持有24%,戴建虹持有21%

11、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元: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709.538,349.83
负债总额3,116.015,091.32
净资产2,593.533,258.52
或有事项总额00
项目2020年1-12月 (经审计)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1,932.109,633.85
利润总额1,318.99832.96
净利润1,041.65664.99
信用等级3B+3B+

注:最新信用等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评级为3B+级。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保证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最高债权限额是债权人核定给予债务人的,允许债务人按照本合同及相应主合同约定可周转使用的最高未清偿债权余额。

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在约定的业务发生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具体业务币种与上述币种不一致的,保证人同意按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确定的汇率价格折算。上述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银行保函(担保)、备用信用证、账户透支、出口打包放款、进口开证、提货担保、进口代付、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福费廷、保理、发票贴现、贷款承诺、拆借和回购、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非标准化渠道融资类业务、信用卡授信业务(包括信用卡消费、取现、信用卡消费分期、信用卡现金分期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其他本外币表内外授信业务(包括或有债权业务)。

2、业务发生期间

业务发生期间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1月24日止。

3、最高债权限额

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整。

4、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信用情况良好,公司为禾源纺织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禾源纺织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本次新增担保)为1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1%,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7,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2%。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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