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如下:
1、投保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金额:不超过16万美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确定。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