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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关于宝通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8债券代码:123053 债券简称:宝通转债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通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宝通转债”(债券代码:123053)的赎回实施时间安排,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起,“宝通转债”将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截至2021年12月3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宝通转债”将被以100.458元/张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宝通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宝通转债”(债券代码:123053)赎回价格:100.458元/张(含赎回日当期应计利息,赎回日当期年利率为0.8%,且赎回日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

4、赎回日:2021年12月31日

5、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12月31日

6、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2年1月6日

7、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2年1月10日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30日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十三次“宝通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宝通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宝通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宝通转债”赎回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万张,期限6年,存续期限自2020年6月5日至2026 年6月4日。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宝通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53”。

根据相关规定和《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宝通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2月11日至2026年6月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0.8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1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0.50元/股;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事项,2021年12月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0.73元/股。截至目前,“宝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0.73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宝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24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20.50元/股)的130%(即26.65元/股);2021年12月1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自2021年12月2日起,公司的转股价格调整至20.73元/股,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公司股票已累计有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20.73元/股)的130%(即26.95元/股);综上所述,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公司股票已累计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宝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宝通转债”。

四、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宝通转债”赎回价格为100.458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年6月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12月3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09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8%×209/365=0.458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58=100.458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宝通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宝通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宝通转债”自2021年12月31日起停止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债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宝通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宝通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宝通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12月31日为“宝通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宝通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宝通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2年1月6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1月10日为赎回款到达“宝通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宝通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宝通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五、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情况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知“宝通转债”持有人本

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司在上述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实际发布了五次赎回实施公告,并且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在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30日间就“宝通转债”赎回实施事项持续进行提示,共计发布了十三次赎回实施公告。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咨询电话:0510-88155778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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