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邮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改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黄卫先生已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刚先生已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举了张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玉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为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亦需作相应调整,其他委员会成员不变。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安排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学聪
委 员:李玉芳、张宇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满加云
委 员:周裕程、张宇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