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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车轴: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第一条 为规范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

“监管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决议、监管事项的落实及后评估工作。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落实上述事项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证券部是决议及监管事项检查、督办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建立检查、督办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日常管理,与承办部门进行沟通,组织调研活动,向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的落实情况,负责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归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具体流程如下:

(一)任务分工。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证券部对董事会决议进行分工,明确承办部门、完成时限、责任人等,交分管领导、总经理签阅后,相关承办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二)决议承办。承办部门分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各

承办部门根据董事会决议分工情况及时认真办理。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督办事项,以承担主要工作的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主办部门须协调有关承办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承办事项。对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做出决议时的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书面向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报批。

(三)进度反馈。各承办部门应根据跟踪检查事项的时间进度安排或董事长及董事会的要求,将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制作详细报告,经分管领导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及时报送证券部。证券部报经董事会秘书后,以报告或简报形式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董事如对相关进展或报告提出质询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解释、说明;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进一步反馈。

第六条 监管事项反馈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证券部收到监管部门问询或函询后,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同时通报监管事项的相关部门;

(二)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监管事项的材料,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至证券部;

(三)证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对相关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反馈报告后,按照信息披露的流程上报监管部门。如监管部门提出进一步质询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解释并按照要求进一步提供相应材料。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

数据和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并保证报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各有关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是相关数据及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董事会对决议落实情况执行后评估管理,于每年度终了对当年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

第九条 证券部将根据董事会或者董事长的要求对跟踪检查事项的进展与完成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第十条 证券部建立决议落实、监管事项资料档案,并予以保存。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修改。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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