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录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10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出席现场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或在会议登记时说明。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
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上海市健康码“随申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1日13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1日
至2022年1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7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该项决议将于2022年1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现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1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7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该项决议将于2022年1月27日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现提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预计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2022年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大约为【71,837.3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2021年11月30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Soitec | 662.26 | 0.37 | 296.18 | 0.17 | 366.08 | |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8,000.00 | 4.52 | 10,309.75 | 5.82 | -2,309.75 | 注2 |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500.00 | 8.75 | 14,255.88 | 8.05 | 1,244.12 | 注2 | |
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 | 11,600.00 | 6.55 | 13,858.74 | 7.82 | -2,258.74 | 注2 | |
小计 | 35,762.26 | 20.19 | 38,720.55 | 21.86 | -2,958.29 | ||
向关联方提供受托加工服务收入 | Soitec | 33,875.12 | 19.13 | 23,758.14 | 13.41 | 10,116.98 | 产能增加,预期销售增加 |
小计 | 33,875.12 | 19.13 | 23,758.14 | 13.41 | 10,116.98 | ||
接受关联方技术服务 | 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 | - | - | 200.00 | 3.45 | -200.00 | |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900.00 | 15.53 | - | - | 900.00 | 业务需求增加。 2021年11月本集团已支付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200万元技术服务预付款。 | |
小计 | 900.00 | 15.53 | 200.00 | 3.45 | 700.00 | ||
接受关联方咨询服务 |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5.18 | 31.90 | 0.55 | 268.10 | |
小计 | 300.00 | 5.18 | 31.90 | 0.55 | 268.10 | ||
向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6.09 | 0.03 | -36.09 | |
小计 | - | - | 36.09 | 0.03 | -36.09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江苏鑫华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48 | 184.73 | 0.27 | 815.27 | 业务需求增加 |
小计 | 1,000.00 | 1.48 | 184.73 | 0.27 | 815.27 | ||
为关联方提供咨询服务 | 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69.86 | - | -169.86 |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68 | - | -2.68 | ||
小计 | - | - | 172.54 | - | -172.54 | ||
合计 | 71,837.38 | - | 63,103.95 | - | 8,733.43 |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注2:2022年7月起,原董事任凯离任时间将达到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鉴于此,本次对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测对应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