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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制药:康惠制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7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中融信托及长安信托理财产品各3,000万元人民币,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2月26日,60天;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28日,5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号)】

一、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5日、2021年9月28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长安信托3,000万元理财产品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000万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2021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37号、2021-043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期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理财 产品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7%345,205.48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理财 产品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5%242,465.75
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参考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万元)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0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9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理财 金额 (万元)起息日到期日期限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收益 (元)资金 来源
1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2021年9月29日2021年12月28日90天5.9%436,438.36闲置自有资金
2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2021年8月6日2021年12月30日146天6%720,287.67闲置自有资金

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4、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与中融信托签署了《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于2021年12月30日与长安信托《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合同条款如下:

信托计划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0日
认购 金额3,000万元3,000万元
信托单位面值人民币1元人民币1元
起息日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
到期日2022年02月26日2022年02月28日
信托 规模本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设上限,预计为人民币壹拾亿元(小写:¥1,000,000,000 元)。信托计划成立时募集资金规模以信托计划成立时的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募集规模,即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 元)。本信托的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受托人有权调整信托计划的存续规模,无需征得委托人及受益人意见。
信托 期限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10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根据信托财产运营需要,受托人有权自主调整本信托计划的期限。本信托的期限为10年,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根据市场投资需求,受托人有权延长本信托的期限或提前终止本信托。
交易杠杆倍数
流动性安排存续期间不可申请赎回持有的信托单位存续期间不可申请赎回持有的信托单位
信托资金的支付方式受托人不接受现金认购,委托人须从其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的自有银行账户将信托资金划付至信托募集账户。且划款银行账户应当与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为同一个账户。委托人须以向受托人提供的委托人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的自有或者合法管理产品的银行账户作为认购信托单位的付款账户和接收信托利益的信托收益分配账户。
风险揭示与承担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投资风险、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变更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电子签名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其他风险。 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由于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但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在信托计划出现亏损时,由受益人承担。1、 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 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投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及其它风险。 2、风险承担 (1)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其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 (2)受托人承诺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但受托人不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清算信托计划到期终止或提前终止,受托人应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和清算,保管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受托人应在信托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披露。受益人在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应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确认和分配。信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以信托计划的规定的方式向届时尚存续的信托单位的委托人与受益人报告。受益人或其继承人/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违约 责任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视为委托人或受托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信托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信托合同。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含信托计划)造成的全部损失。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投向: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信托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 1 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信托计划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长安信托·稳健增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投向: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信托产品用于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上市的流通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品种(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品种,且仅限于精选层)、债券逆回购、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可转换债券、指数基金、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专项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低风险、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等。上述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不得为非标准化金融资产且不得超出上述投资品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基本情况及财务指标

受托方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1月15日1999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刘洋高成程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人民币33.3亿元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公司理财、财务顾问、同业拆借等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投资基金业务、公司理财、财务顾问、同业拆借等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有,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7.47%;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99%;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1.54%;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0%。 控股股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44%;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80%;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60%;上海隧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69%;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11%。 控股股东为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安市财政局,最终受益人为西安市财政局。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中融信托总资产276.16亿元,净资产207.0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3.59亿元,净利润17.55亿元。 2020年12月31日,中融信托总资产285.58亿元,净资产213.57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5亿元,净利润13.79亿元。2019年12月31日,长安信托总资产103.10亿元,净资产74.6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6.92亿元,净利润5.15亿元。 2020年12月31日,长安信托总资产111.64亿元,净资产78.13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2.88亿元,净利润5.36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中融信托及长安信托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中融信托及长安信托基本情况作了相应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中融信托前身系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7年。2002年5月重新登记并获准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7月,公司获准重新登记并取得新的金融许可证,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主要从事各类信托业务。2020年中融信托实现营业总收入55亿元,净利润13.79亿元。中融信托2020年度行业评级为A。

长安信托前身是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86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成立,成立初为国有独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1年11月,整体改制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资金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2020年的行业评级为B+。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9月30日 (未审计)2020年12月31日 (已审计)
资产总额174,267.64131,121.48
负债总额64,959.8123,827.40
资产净额109,307.84107,294.09
货币资金26,161.4619,491.07
项 目2021年1-9月 (未审计)2020年度 (已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7.939,372.30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6,161.46万元,本次认购信托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93%。公司本次认购的信托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信托计划均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标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不可抗力因素出现的其它风险。

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6号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信托产品3,0003,00089.29-
2银行理财产品4004009.81
3银行理财产品2802801.27
4信托产品3,0003,00056.15
5信托产品5,0005,000161.16
6信托产品5,0005,00090.79
7信托产品2,5002,50090.25
8信托产品2,5002,50018.90
9银行理财产品2002000.23
10信托产品3,0003,00072.03
11信托产品3,0003,00043.64
12信托产品5,000--5,000
13信托产品3,000--3,000
14信托产品3,000--3,000
合 计38,88027,880633.521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额16,4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5.29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17.3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11,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19,000
总理财额度30,000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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